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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物丢失赔偿后找到人怎么办

时间:2024-08-28 21:45:06 浏览:0

借物归还本是人情之常,但有时也会出现物品遗失的情况。当物品借出后不慎丢失,并已赔偿借物人损失后,如果丢失的物品又找回来了,借物人也已经寻回,那么此时应该如何处理呢?

当借物丢失并赔偿后又找回,当事人之间需要协商处理,可以参考以下步骤:

1. 确认物品归属

借物人需要出示相关证据证明物品的确是其所有,如购买凭证、发票等。

2. 协商处理方式

借物丢失赔偿后找到人怎么办

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选择:

退回赔偿款项:借物人将已支付的赔偿款退还给借出人。

部分退还赔偿款项:借物人根据找回的物品价值以及双方实际情况协商退还部分赔偿款项。

3. 书面确认

无论采取哪种处理方式,建议双方签订书面协议以明确物品归属和赔偿处理结果。

4.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找回的物品已有一定程度的损坏或贬值,双方应协商折价赔偿。

如果物品找回时已转卖或赠与他人,借物人应及时告知借出人并协商解决办法。

5.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九条规定:“借用人因保管不善致使借用物毁损或者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 律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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