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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钱谁赔偿了怎么办

时间:2024-09-04 15:32 浏览:0

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因医务人员的过错造成患者在医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包括:

1. 医疗费;

2. 护理费;

3. 交通费;

4. 住宿费;

5. 误工费;

6. 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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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死亡赔偿金;

8. 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事故赔偿的程序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程序为:

1. 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向医疗机构提出赔偿要求;

2. 医疗机构应当在收到赔偿要求之日起30日内组织专家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 专家组应当在调查处理结束后15日内提出医疗事故处理意见;

4. 医疗机构应当在收到医疗事故处理意见之日起7日内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协商赔偿事宜;

5. 协商一致的,双方签订赔偿协议;

6. 协商不一致的,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

7.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调解;

8. 调解不成的,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医疗事故赔偿的注意事项

1. 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在向医疗机构提出赔偿要求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医疗事故证明;

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身份证件;

医疗费用的发票或者收据;

其他与医疗事故赔偿相关的材料。

2. 医疗机构应当在收到赔偿要求后,及时组织专家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 专家组在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时,应当客观公正,依法依规进行。

4. 医疗机构应当在收到医疗事故处理意见后,及时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协商赔偿事宜。

5. 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与医疗机构协商赔偿事宜时,应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一致后签订赔偿协议。

6. 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与医疗机构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

7.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调解申请后,及时组织调解。

8. 调解不成的,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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