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孕妇,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仍有部分用人单位违法解雇孕妇,侵犯其合法权益。那么,孕妇非法解雇怎么办呢?赔偿多少?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在孕期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不得安排其从事禁忌劳动。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非法解雇孕妇的,孕妇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赔偿: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实际损失的2倍,最低标准为6个月的月工资。
恢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立即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因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的后果性损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孕妇非法解雇后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立即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因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的工资损失等后果性损失。
如果协商不成,孕妇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途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必须执行。
劳动仲裁时效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
孕妇非法解雇应受到法律的严惩,用人单位务必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侵犯孕妇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生非法解雇的情况,孕妇可以依法维权,要求赔偿并恢复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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