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有时开门不慎容易与他人发生磕碰,造成一定的损失。那么,开门故意磕碰要怎么赔偿呢?
根据《民法典》第1252条规定,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开门故意磕碰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

1. 医疗费:因磕碰造成的医疗费用,包括检查费、治疗费、住院费等。
2. 误工费:因磕碰导致受害人无法正常工作造成的误工损失。
3. 交通费:因磕碰就医或处理事故发生的交通费用。
4. 护理费:因磕碰造成受害人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造成的费用。
5. 营养费:因磕碰造成受害人身体状况下降,需要补充营养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如果开门故意磕碰造成轻伤,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以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开门故意磕碰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范围包括:
1. 交强险范围内费用:包括医疗费、车辆损失费、财产损失费等。
2. 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包括医疗费超出交强险部分、误工费、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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