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随之而来的快递问题也层出不穷,其中“快递依然不发货”就是比较常见的一个问题。那么,当快递依然不发货时,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呢?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规定,快递企业应当自收到快递邮件之日起3日内投递到收件人,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经发件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投递时间。
如果快递企业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投递到收件人,则属于违约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快递企业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一般为快递费用的1倍至5倍。
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拨打快递企业客服电话投诉
向国家邮政局申诉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向国家邮政局申诉的步骤如下:
1. 登录国家邮政局网站(
2. 点击“申诉举报”,选择“申诉受理”
3. 填写申诉信息,包括快递单号、快递企业名称、申诉原因等
4. 上传相关证据,如快递单据、聊天记录等
5. 提交申诉
国家邮政局收到申诉后,会对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消费者反馈处理结果。
如果其他维权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起诉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起诉状
证据材料,如快递单据、聊天记录等
身份证明
法院受理后,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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