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因故意杀人罪致人死亡的案件屡有发生。当犯罪分子被判处刑罚后,受害者家属除了要承受沉痛的悲痛,还要面对巨额的经济赔偿。有些杀人犯并没有足够的财产来支付民事赔偿,这给受害者家属带来了难以愈合的伤痛。那么,成年杀人犯无财产民事赔偿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成年杀人犯无财产民事赔偿时,受害者家属可以向国家申请《国家赔偿决定书》。该《决定书》由省级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由国家财政承担赔偿责任。
1. 申请条件
受害者家属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犯罪分子无财产可供执行;
受害者为国家工作人员或见义勇为人员;
受害者无独立的经济来源,且家庭生活极其困难。
2. 申请程序
受害者家属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国家赔偿决定书》;
犯罪分子被判决书或裁定书的复印件;
证明受害者为国家工作人员或见义勇为人员的材料;
证明受害者无独立经济来源、家庭生活极其困难的材料。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一)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裁判错误,导致无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的;
(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损害公民身体健康或者非法拘禁、拘留公民的;
(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侵犯公民财产权的;
(四)因民事诉讼活动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的……”
2019年,江苏省某市法院审理了一起成年杀人犯无财产民事赔偿的案件。被害人是一名见义勇为的群众,在制止犯罪分子实施抢劫时被杀害。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但其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被害人近亲属申请国家赔偿,法院经过审查,符合国家赔偿条件,于是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书》,由国家财政对被害人近亲属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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