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院判决打人者赔偿受害者,但加害人不履行判决赔偿义务时,受害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法院有权强制执行生效的判决书或裁定书。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将采取冻结银行账户、扣押财产等措施执行判决。
执行异议之诉。如果受害者认为法院的执行程序存在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要求纠正执行错误。
自判决生效日起,判决书中确定的赔偿金将自动产生利息。根据《民法典》,利息比例一般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
如果打人者资不抵债,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破产。破产后,法院将对打人者的财产进行变卖,并按一定比例偿还受害者的损失。

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或者死亡的,受害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还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刑事拘留或逮捕。
曝光打人者。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曝光打人者的行为,形成舆论压力。
申请人身保护令。如果受害者担心再次受到人身伤害,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要求打人者不得靠近或骚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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