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一旦双方因无法化解的矛盾而走向离婚,就会涉及到办理离婚证的手续。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对离婚手续并不熟悉,那么,当拿到离婚协议后,应该如何办理离婚证呢?
1.
准备好所需材料:
离婚协议书(原件)
结婚证(原件)
双方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
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一同前往双方户口所在地或协议离婚办理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3.
填写申请表:
填写《离婚登记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4.
核验材料:
工作人员会核验双方提供的材料,确认无误后,会安排双方签订《离婚登记声明书》。
5.
领取离婚证:
双方在《离婚登记声明书》上签字后,工作人员会发放离婚证。
如果离婚协议书已经进行了公证,那么办理离婚证的流程与普通离婚程序不同:
1.
携带公证书:
携带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
填写申请表:
填写《离婚登记申请表》,并提交公证书原件。
3.
核验材料:
工作人员会核验公证书及申请表,确认无误后,会安排双方签署《离婚登记声明书》。
4.
领取离婚证:
双方在《离婚登记声明书》上签字后,工作人员会发放离婚证。

如果没有离婚协议书,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离婚。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
提交起诉状: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2.
法院受理: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
3.
开庭审理:
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意见和提供证据,由法官主持庭审。
4.
法院判决:
法庭经过审理,会对是否准予离婚作出判决。
5.
领取离婚证:
判决生效后,双方携带生效判决书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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