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易产生纠纷,特别是其中一方没有扶养能力,会给子女的抚养带来很大的困扰。以下列出几种应对离婚后没有扶养能力情况的解决方案:
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若一方没有扶养能力,可由另一方承担子女的抚养义务,并酌情减免抚养费。
若协商未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法院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的年龄及与父母感情的亲疏程度等因素,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的数额。
若双方均无扶养能力,可向政府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寻求帮助。政府部门会提供临时救助或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机构会提供寄养或收养等服务。
再婚可以解决子女的抚养问题。续配方有扶养能力的,子女的抚养权可协商确定。续配方无抚养能力的,仍可请求前配偶承担抚养义务。
除了以上方式,还有其他救助渠道:
寻求亲属或朋友的帮助,提供临时照顾或经济支持。
申请低保或其他社会福利救助,减轻经济负担。
参加公益组织或志愿者活动,获得无偿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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