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人生中的一件重大事件,牵扯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诸多问题。其中,经济赔偿是离婚过程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况。那么,离婚没有钱对方让赔偿怎么办呢?
当一方因离婚而导致经济困难时,可以向对方提出经济赔偿请求。根据《民法典》,可以主张经济赔偿的情形包括:
因抚养子女、照顾老年人等负担加重,导致生活困难。
因离婚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收入减少,生活水平下降。

因离婚精神受到严重打击,导致工作、生活受影响。
如果符合上述情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赔偿。在判决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双方的经济状况
抚养子女的负担
照顾老年人的义务
精神损害的程度等
除了向对方提出经济赔偿外,离婚后一方经济困难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寻求法律援助。
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
向慈善机构、社会组织求助。
寻找就业或创业机会。
在特殊情况下,离婚后一方经济困难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赡养费。根据《民法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一方有义务向另一方支付赡养费:
婚前患有疾病或残疾,不能维持生活。
因抚育子女导致生活困难。
无过错方经济困难。
需要说明的是,离婚后一方经济困难并不是要求对方支付赡养费的充分条件。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双方收入、财产等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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