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质量是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保障。如果药品存在质量缺陷,消费者权益将受到损害。那么,药品质量缺陷怎么办赔偿呢?
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销售的药品质量负责。如果药品存在质量缺陷,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的损失包括:
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医疗费用;
2、因药品质量缺陷造成残疾或死亡的,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3、其他因药品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
消费者可以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责令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赔偿消费者损失。
药品质量缺陷赔偿的举证责任由消费者承担。消费者需要证明以下事实:
1、购买了涉案药品;
2、涉案药品存在质量缺陷;
3、药品质量缺陷与自己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生产经营企业可以对消费者的主张进行反驳,并提供证据证明:
1、涉案药品不存在质量缺陷;
2、药品质量缺陷与消费者的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药品质量缺陷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消费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超过时效的,消费者不能再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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