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夫妻关系解体的法律程序,涉及到财产分割、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在离婚过程中,如果一方拒不支付应给的钱款,另一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离婚证给钱不给主要涉及以下两种情形:
1. 按离婚协议履行给付义务。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给付义务。
2. 法院判决给付。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结合案情实际,对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作出判决。
如果一方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如冻结对方银行账户、扣押对方财产等;
委托律师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给钱迟给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协商,催促对方尽快支付;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委托律师起诉,要求对方承担利息损失等责任。
不给钱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保全,如冻结对方银行账户、扣押对方财产等;
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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