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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书没通知怎么办

时间:2024-11-01 20:03 浏览:0

离婚诉讼书没通知怎么办?对于婚姻不幸的当事人来说,离婚是结束一段痛苦婚姻关系的唯一出路。但很多时候,由于种种原因,一方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可能无法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那么,离婚诉讼书没通知怎么办?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阐述,帮助当事人解决离婚诉讼中的难题。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不在其住所地的,可以送交其同住的成年家属,或者转交其所在单位代转,并告之受送达人领取文书的日期、地点。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无法通知其领取文书的,公告送达。”

离婚诉讼书没通知怎么办

根据上述规定,离婚诉讼书没通知到对方当事人的,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1. 直接送达

当事人直接向对方当事人家中送达诉讼文书,但对方当事人不愿意接收或拒绝签收的,可以将诉讼文书留置其住所地或粘贴于其住所地门上,并由送达人签名证明。

2. 留置送达

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的住所地送达诉讼文书,但找不到对方当事人的,可以将诉讼文书交给与对方当事人同住的成年家属或所在单位代收,并告知对方当事人领取诉讼文书的日期和地点。

3. 转交送达

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的住所地送达诉讼文书,但对方当事人不在住所地的,可以将诉讼文书转交给其所在单位或村委会代转。

4. 公告送达

对于对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领取诉讼文书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后,视为送达。

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无法直接通知对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需要注意的是,公告送达虽然是一种送达方式,但其效力与直接送达相比,要弱一些,当事人尽量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或转交送达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在送达诉讼文书时,当事人应当注意保留送达回证或其他送达证据,以备日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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