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双方当事人之间往往会在责任认定后进行和解谈判。有时一方当事人会拒绝和解,这时被撞方该怎么办呢?又该如何获得应有的赔偿呢?
当对方当事人拒绝和解时,被撞方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报警并及时查明事故责任:第一时间报警并联系交警部门处理,收集事故现场证据、行车记录仪等,明确事故责任。
2. 收集证据:收集自己的伤势证明、医疗费用发票、误工证明、车辆损失情况等证据,以便后续赔偿。
3. 协商解决:在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可以再次与对方协商,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如果协商不成,必要时可以起诉。
4. 诉讼:如果协商无果,被撞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会根据事故责任、过错程度、各方损失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诉讼后获得的赔偿金额与以下因素有关:
1. 事故责任:责任比例越高,赔偿金额越低。
2. 伤势严重程度:伤势越严重,赔偿金额越高。
3. 治疗费用: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金额。
4. 误工损失:因事故无法工作的实际损失金额。
5. 车辆损失:车辆修理或更换的费用。
6. 精神损失:因事故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上述因素,酌情确定赔偿金额。
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购买保险,或保险公司拒赔,被撞方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 收集证据:收集自己的伤势证明、医疗费用发票、误工证明、车辆损失情况等证据,以及证明对方未购买保险或拒赔的证据。
2. 协商解决:与对方协商,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3. 起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4. 申请司法救助: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困难家庭,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获得国家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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