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有些父母会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恶意带走孩子,从而给另一方父母造成极大的伤害。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面对离婚案恶意带走孩子的情况,受害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报警求助: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说明孩子被恶意带走的情况,请求警方协助寻找和保护孩子。
2. 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根据《民法典》,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任何人不能非法带走孩子。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要求加害方立即将孩子交还给合法监护人。
3. 收集证据:收集能证明孩子被恶意带走的证据,如短信、通话记录、证人证言等,为后续的法律诉讼提供有利的证据。
4. 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根据律师的建议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离婚案中,如果一方父母恶意带走子女,另一方父母可以采取以下途径追讨:
1. 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法官会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原则酌情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2. 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法院判决孩子归受害方抚养,加害方拒不执行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判决。
3. 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加害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情节严重的,受害方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加害方的法律责任。
离婚案中,恶意带走子女的父母可能要承担以下后果:
1. 民事责任:违反抚养义务,侵犯合法监护人的权利,受害方可以要求加害方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2. 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构成拐骗儿童罪,最高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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