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与店家发生纠纷时,要求店家赔偿的现象并不鲜见。面对店家态度太差的情况,消费者往往不知所措。那么,遇到此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1、保持冷静,收集证据
遇到态度太差的店家时,首先要保持冷静。如果争吵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要收集证据,如发票、聊天记录等,以备后续维权。
2、投诉相关部门
消费者可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投诉时应提供清晰完整的投诉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据。
3、诉讼
如果消费者与店家协商无果,且经有关部门调解仍无法解决,消费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店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有权向经营者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是指消费者因侵权行为所受到精神上的痛苦、精神损害产生的费用,包括痛苦费、精神抚慰金等。
店家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条件:
1、侵权事实存在
要求店家赔偿精神损失费的前提是店家存在侵权行为,如态度恶劣、辱骂消费者等。
2、消费者遭受精神损害
消费者在遭受店家侵权行为后,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如愤怒、委屈、焦虑等。
3、侵权行为与精神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消费者遭受的精神损害必须是店家侵权行为直接造成的。
如果店家拒绝赔偿,消费者可采取以下措施:
1、收集证据,再次投诉
收集更多证据,如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再次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2、提起诉讼
消费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店家承担赔偿责任。诉讼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店家的侵权行为和消费者遭受的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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