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执法人员,警察在执行任务时难免会遇到各种危险,其中肋骨骨折就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损伤。那么,警察肋骨骨折后,如何获得赔偿呢?
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警察在执行职务时造成公民人身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警察肋骨骨折属于执行公务过程中造成的损害,因此可以申请赔偿。
警察肋骨骨折的赔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医疗费用:因肋骨骨折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诊断、治疗、康复等费用。
2. 误工费:因肋骨骨折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产生的误工费,按照加班加点工资计算。
3. 护理费:因肋骨骨折需要护理而支出的费用,包括护理人员的工资、食宿费等。
4. 营养费:骨折愈合期内增加的营养费用。
5. 交通费:就医、康复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用。
6. 精神损害抚慰金:因肋骨骨折造成的精神损害而支付的抚慰金。
警察申请肋骨骨折赔偿,需要向以下单位提出:
1. 单位人保部门:在单位人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单位人保部门审核后,将材料报送公安机关。
2. 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审核后,会将材料报送财政部门。
3. 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会拨付赔偿款。
警察肋骨骨折后,需要进行医疗鉴定,以确定肋骨骨折的程度和治疗方案,并为赔偿提供依据。医疗鉴定一般由法医部门进行。
警察肋骨骨折后可以申请赔偿,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警察肋骨骨折的赔偿申请需要向单位人保部门、公安机关和财政部门提出,并进行医疗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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