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一方车辆撞到了人,那么肇事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车撞人对方要赔偿什么呢?
一、车撞人对方要赔偿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撞人造成对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肇事方应当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1. 医疗费:包括治疗费、手术费、住院费、护理费等。
2. 误工费:因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期间的收入损失。
3. 护理费:因伤致残需要他人护理的费用。
4. 营养费:因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导致营养不良的费用。
5. 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发生的合理交通费用。
6. 精神抚慰金:受害人因受到人身侵害遭受精神损害的赔偿。
7. 死亡赔偿金: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丧葬费、抚恤金、死亡赔偿金等。
二、对方死亡,驾车者肇事逃逸怎么办?
如果对方不幸死亡,驾车者肇事逃逸的,将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驾驶机动车逃避事故现场,致人重伤、死亡的。
交通肇事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肇事者负全责,对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怎么办?
肇事者负全责的情况下,对方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失费是指受害人因人身损害遭受精神损害的赔偿。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主要由法院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酌情确定。法院在确定赔偿金额时,会考虑以下因素:
侵害的行为方式及其后果的严重程度;
受害人的职业、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等因素;
侵害对受害人造成的影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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