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不和,且因矛盾激化或其他不可调和的原因导致感情破裂,一方或双方均希望解除婚姻关系,但苦于联系不上另一方,无法共同办理离婚手续,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那么,联系不到对方怎么办离婚手续?
一、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当一方联系不到另一方时,可以向对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大致如下:
1. 收集证据:准备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超过一定时间、一方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
2. 递交起诉状: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阐述离婚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3. 送达应诉通知书: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送达给对方。
4. 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出庭,陈述意见,提供证据。法院根据证据进行调解或判决。
二、公告送达
如果对方下落不明或者拒绝接收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法院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是指在法院的公告栏和报刊上刊登公告,告知对方诉讼的存在和应诉期限。
公告送达的流程大致如下:
1. 法院裁定公告送达:法院认为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时,可以裁定采用公告送达。
2. 刊登公告:法院在公告栏和报刊上刊登公告,载明诉讼内容、应诉期限等信息。
3. 期间届满:公告刊登满30天后,视为送达完成。
三、简易程序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没有争议,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的简易程序离婚条件,可以申请简易程序离婚。
简易程序离婚的流程大致如下:
1. 提交离婚申请书:向法院递交离婚申请书,并附上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 询问笔录:法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笔录,确认离婚意愿。
3. 判决:法院根据询问笔录及提交的证明材料,作出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四、特别提示
1. 联系不到对方并非中止或免除离婚手续的理由。
2. 诉讼离婚和公告送达的流程较长,需要一定的时间。
3. 简易程序离婚适用于夫妻双方均自愿离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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