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走向尽头,夫妻双方面临离婚时,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其中,预约离婚是一个重要的环节。那么,预约离婚双方都得去吗?如果一方不去怎么办?本文将详细解答以上问题,帮助您了解离婚预约的相关规定和应对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预约离婚双方均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因故无法到场,可委托他人办理,但委托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
【一方不去怎么办】
若一方当事人拒不到场办理预约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会依法传唤缺席的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如果缺席的当事人连续两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判决离婚。
如果一方当事人因出差等特殊情况无法到场预约离婚,可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
【申请延期材料】
1. 离婚预约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
2.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出差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一方当事人因住院等特殊情况无法到场预约离婚,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需到公证机关办理委托公证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委托公证书内容】
1. 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
2. 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
3. 委托事项(办理离婚预约手续)
4. 委托期限及其他必要事项
【证明材料】
1. 医院诊断证明书或住院证明
2. 病历复印件
【】
预约离婚是离婚程序的重要环节,双方当事人均需亲自到场办理。若一方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可委托他人办理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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