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离婚诉讼时,一方当事人要求对方支付离婚费,可是一直催讨,对方就是不给,拖延时间,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费对方不给怎么办
1. 了解离婚费用的组成:离婚费用主要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等。
2. 向法院申请诉讼费减免、缓交或分期交纳:经济困难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免、缓交或分期交纳诉讼费。
3. 继续催讨:向对方发送正式的催款函,告知对方不支付离婚费的后果,并保留催款证据。
4. 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对方仍不支付离婚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对方的财产,并将其拍卖所得用来支付离婚费。

二、起诉离婚费对方不给,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1. 准备材料:离婚判决书、申请执行书、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及财产线索。
2. 向法院提交申请: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和相关材料。
3. 法院立案:法院审查申请材料后,符合条件的会立案执行。
4. 执行措施: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查封、扣押、冻结对方的财产,并将其拍卖所得用来支付离婚费。
三、起诉离婚费对方不给,可以分割对方财产吗
如果对方当事人名下有可分割的财产,法院可以判决分割该财产,并且将分割后的财产用来支付离婚费。以下财产不能分割:
1. 一方当事人的个人财产,例如衣服、首饰、生活用品等。
2. 专供一方当事人使用、不宜分割的物品,例如义肢、假牙等。
3. 法律规定不能分割的财产,例如继承的遗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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