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和居住地问题往往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如果父母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做出裁决。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形:
1.共同监护权:父母双方共同拥有孩子的监护权,孩子在父母双方之间轮流居住。
2.单方监护权:一方父母获得孩子的单方监护权,孩子主要居住在该父母一方处。
3.探视权:获得单方监护权的一方父母通常享有另一方父母的探视权。
4.协议变更:如果离婚后,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孩子的居住地,需要向法院提交变更协议。

1.迁徙证:一方父母想带着孩子离开居住地到外省市生活,需要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徙证。
2.户口迁移:另一方父母同意孩子户口迁移的,可以凭迁徙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不同意迁移:如果另一方父母不同意孩子迁户口,一方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孩子的户籍所在地。
1.海牙公约:中国是海牙公约的成员国,如果一方父母想带着孩子去国外居住,需要向法院申请《儿童返还令》。
2.外国法院判决:如果一方父母在国外获得孩子的监护权,该判决在我国法院得到承认,孩子可以到国外生活。
3.领事馆协助:一方父母可能需要到孩子居住国的中国领事馆寻求领事保护,确保孩子的安全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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