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离婚证明书怎么办理?
1. 准备材料
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名);财产分割协议(如有);子女抚养权协议(如有);其他有关材料(如有)。
2. 申请离婚
当事人共同到扬州市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填写离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3. 办理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材料无误后,发给离婚证。离婚证自发证之日起生效。

1. 委托他人代办
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离婚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持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以及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 收取费用
办理离婚证明书代办业务,婚姻登记机关将收取一定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以当地规定为准。
1. 线上查询
当事人可通过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或婚姻登记机关的官方网站,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进行在线查询离婚登记信息。
2. 线下查询
当事人可持身份证到扬州市婚姻登记机关的档案室查询离婚登记信息。需注意,查询离婚登记信息需预约,且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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