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父母通过起诉离婚后,关于孩子户口的处理问题,往往会困扰着双方。以下对孩子户口处理问题进行解答:
1. 尊重孩子意愿:未满10周岁的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超过10周岁的,应征求孩子的意见。
2. 考虑抚养权归属:一般情况下,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落户在谁处。

当一方起诉离婚,且未经另一方同意,需要将孩子户口迁出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法定的监护权,即抚养权归属本方。
2.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离婚判决书、户口本、出生证明等。
3. 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迁出。
当一方起诉离婚,且已获得另一方同意,需要将孩子户口迁入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法定的监护权,即抚养权归属本方。
2.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离婚判决书、户口本、出生证明等。
3. 征得户口接收地公安派出所同意后方可迁入。
起诉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处理应以孩子的意愿、抚养权归属为原则。具体处理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申请。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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