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备受关注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行离婚冷静期制度。对于离婚冷静期超过1天的情况,有如下解读:
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没有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且冷静期已超过1天,则视为自动取消离婚申请。若当事人仍想离婚,则需要重新提交离婚申请,并再次经过冷静期。
建议当事人在离婚冷静期内认真考虑是否要离婚,并在冷静期届满前及时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在离婚冷静期内,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后悔离婚,可以共同向民政局撤销离婚申请。需要注意的是,撤销离婚申请必须在离婚冷静期内进行,否则将视为离婚有效。
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诉讼离婚不适用。在诉讼离婚中,如一方坚持离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即可判决离婚,不受离婚冷静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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