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女方反悔,这几种情况男方可以不离
离婚冷静期的制度初衷是避免夫妻冲动离婚,但也有不少夫妻在冷静期内和好如初,女方反悔不想离婚,男方却不同意,这种情况男方可以和女方协议离婚。根据规定,在冷静期内,双方应当冷静思考,深入沟通,协商是否撤回离婚申请。
1.
冷静期内女方主动撤回离婚申请
在30天的冷静期内,女方可以随时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男方无权阻止或干涉女方的撤回申请。
2.
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协议不离婚
如果在冷静期内双方和好,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撤销离婚登记后,夫妻关系继续有效,离婚申请视为从未发生过。
3.
冷静期届满后女方未撤回离婚申请
如果冷静期届满后,女方未撤回离婚申请,且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男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将依法对离婚原因进行审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1.
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女方反悔
如果在冷静期内,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但女方反悔,男方可以拒绝离婚。因为自愿离婚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一旦协议达成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女方无权反悔。
2.
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女方反悔
如果离婚是因一方过错导致,如家庭暴力、外遇等,且女方在冷静期内反悔,男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并根据过错方的情况酌情处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
1.
冷静期内女方反悔
如果冷静期内女方反悔,男方不得反悔。因为冷静期是给双方冷静思考的时间,冷静期内女方有权撤回离婚申请,男方无权干涉。
2.
冷静期后双方反悔
如果冷静期后双方反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双方不得撤销离婚登记。男方反悔也无法改变已经生效的离婚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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