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一场充满爱与责任的契约,但当婚姻走到了尽头,离婚也成为一种无奈的选择。离婚后,经济补偿问题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如何保障离婚后一方的经济权利,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1.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或其他原因,导致经济收入较低或丧失劳动能力。
2.
共同财产分割后,一方生活困难,无法维持其正常生活。
3.
因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导致离婚,受损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
一方婚前不知对方患有不能治愈的重大疾病或生理缺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结婚并因该疾病或缺陷导致离婚。

1.
一次性经济补偿:一次性支付一定数额的资金给受损方。
2.
定期经济补偿:按月或按年支付一定金额的资金给受损方,直至受损方经济状况改善或再婚。
3.
划转财产:将共同财产中的房屋、车辆或其他资产划归给受损方所有。
4.
负担子女抚养费或其他费用:由过错方或者经济能力较好的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或其他必要的费用。
1.
家务劳动补偿:未参与社会生产或生产能力较弱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从事家务劳动,有权请求经济补偿。
2.
精神损害赔偿:因过错导致离婚,受损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需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精神损害的程度。
1.
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经济补偿协议,并经公证。
2.
调解解决:向人民法院或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
3.
诉讼解决:如果协商和调解均无法解决,受损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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