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的旅程中,难免会遇到坎坷和分歧。当夫妻关系无法调和,不得不走到离婚这一步时,却发现婚姻竟是一场无效婚姻,该如何应对这种尴尬处境呢?
1. 婚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具备结婚的年龄或者智力条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年龄为男性年满 22 周岁,女性年满 20 周岁。
2. 重婚。即一方当事人已与他人结婚,且婚姻关系尚未解除。
3.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如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
4. 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如患有精神疾病或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
5. 一方被依法收养,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禁止结婚。
6. 符合国家其他有关禁止结婚的规定。

1. 婚姻自始无效。无效婚姻的效力从一开始就否定,不具备法律效力。
2. 当事人不得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因为无效婚姻不产生财产共有关系。
3. 子女为非婚生子女。无效婚姻所生的子女不具有婚姻子女的身份。
4. 一方恶意欺骗或胁迫另一方结婚的,受欺骗或胁迫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婚姻存在无效情形,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婚姻无效之日起计算。撤销婚姻后,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恢复至结婚前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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