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夫妻一方购买房产的情况屡见不鲜。但当夫妻离婚后,房产归属和债务承担等问题往往会引发纠纷。那么,如果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买房,离婚后债务该怎么办呢?
1. 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夫妻双方均有偿还债务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任意一方主张债务,并且不受离婚协议书的影响。
2. 个人债务
如果能够证明房产购买款项完全来源于丈夫婚前财产或个人收入,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丈夫应当承担全部债务,妻子不承担偿还义务。
3. 婚后取得部分产权
如果丈夫在婚前使用个人财产购买房产,但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导致妻子取得了部分产权,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妻子有权分得相应份额的房产,也应当承担相应份额的债务。
如果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将房产赠与他人,且没有得到妻子的同意,该赠与行为无效。妻子有权要求撤销赠与,并追回房产。离婚后,仍旧适用上述债务承担原则。
如果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将房产出租,租金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租金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丈夫出租房产所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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