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或双方的财产收支状况,均应当向对方公开。如果一方拒绝公开,则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调查、查明对方的财产状况,为将来分割财产奠定基础。
1.收集证据:收集有关对方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银行流水、股票账户等,以便日后分割财产时作为依据。
2.协商分割: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财产分割方式。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分割财产。
3.法院诉讼: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分割财产。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执行财产分割。
2.起诉侵害配偶权:如果对方拒绝分割财产的行为侵害了另一方的配偶权,可以向法院提起侵害配偶权之诉,要求配偶履行分割财产义务。
3.申报财产分割:如果对方隐匿或转移财产,可以向法院申报财产分割,由法院依法查明财产情况,并进行分割。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各自拥有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带走,不需要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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