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省进贤县,离婚后带女儿的单亲母亲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难题。本文将深入探讨进贤离婚带女儿的具体问题和解决方案。
一、子女抚养权归属
《民法典》规定,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对子女具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由父母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时,法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子女的年龄、智力、健康、家庭环境等因素,综合判断归属。
二、子女抚养费
《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收入情况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子女探望权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的时间、方式、地点等,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四、其他相关问题
1. 户口迁移
子女离婚后随母亲居住的,户口可以迁至母亲户口所在地。需要携带户口迁移证、父母双方户口本、子女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办理。
2. 学籍转学
子女离婚后随母亲居住的,需要转学到母亲户口所在地的学校就读。需要携带户口迁移证、父母双方户口本、子女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新学校办理。
3. 公积金提取
符合条件的单亲母亲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子女抚养费、教育费等相关费用。需要携带户口本、离婚证、子女出生证、相关费用凭证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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