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走到尽头,夫妻双方难免面对财产分割的问题。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离婚索要财产权宜复杂,令人迷惘。以下为您梳理相关知识,指导您妥善处理离婚索要财产事宜。
1. 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
原则上均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特殊情况例外:若一方因家庭琐事、抚养子女等原因未参加劳动,或收入较低,法院可适当多分其财产。
2. 个人财产
个人所有:婚前财产、个人继承财产、婚后因无偿取得的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受离婚影响。
个人的债务:一方婚前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的债务,由个人承担。
3. 财产分割方式
协议分割: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自行分割财产。
诉讼分割: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公平合理地分割财产。
婚内赠与
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内一方赠与另一方的财产,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例外:赠与合同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或因特殊原因赠与的财产,除外。
婚内债务
原则上共同承担:婚内产生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例外:一方因个人原因或未经另一方同意而欠下的债务,由个人承担。
子女抚养费
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无论抚养权归属哪方,夫妻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法院会根据父母的收入和子女的实际需要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参考标准:一般为子女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支出的20%~30%。
赡养费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成年后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法院会根据父母的年龄、健康状况、经济状况以及子女的收入能力确定赡养费的数额。
夫妻之间无赡养义务:离婚后,夫妻之间不再具有赡养义务。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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