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于夫妻双方来说,都是一场人生的重大变故。在情感和法律上都宣告了一段婚姻关系的终结。有些夫妻在离婚后,出于种种原因,仍然选择继续同居生活。那么,离婚后还同居合法吗?离婚后还同居有什么法律风险?接下来为你一一解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夫妻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向法院申请离婚。只有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夫妻关系才正式解除。离婚后继续同居属于未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
1. 损害经济利益:
离婚后,夫妻双方不再是共同财产,继续同居容易造成经济纠纷。例如,一方出售房屋,另一方不认可;一方购买物品,另一方拒绝共同承担债务等。
2. 侵犯他人权利:
如果离婚后一方与他人结婚,继续与原配偶同居,可能侵犯现任配偶的合法权益。现任配偶有权要求离婚或者追究侵权责任。
3. 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离婚后还同居,在社会上容易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可能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和道德上的谴责。
4. 其他法律风险:
离婚后还同居,还可能涉及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继承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妥善处理,也容易引发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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