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段婚姻不幸走到尽头时,经济纠纷往往成为棘手难题。其中,前夫索要回彩礼更是让不少离异女性头疼不已。那么,这种情况该如何应对呢?
1.协商解决:
与前夫协商是优先考虑的途径。双方可根据婚姻存续时间、彩礼数额、过错方等因素,自愿达成共识。
2.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彩礼属于赠与财产,一般情况下不能要求返还。但存在以下例外: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彩礼并非自愿赠予;
彩礼数额过高,明显超出合理范围。
3.举证责任:
若前夫主张彩礼返还,则负有举证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女方应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彩礼为自愿赠予或数额合理。
4.诉讼途径:
如果协商不成且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彩礼属于赠与财产,则前夫可以通过诉讼途径主张返还彩礼。
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属于赠与财,一般情况下男方无权要求返还。可以约定彩礼的附条件赠与,即在登记结婚后彩礼归女方,否则返还男方。
若彩礼数额明显超出当地风俗习惯或双方经济能力,则可以主张彩礼属于无效赠与,女方无义务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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