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生活,朝夕相处,难免会有磕磕绊绊,当感情无法维系时,选择友好地结束这段关系,也就是离婚,是很多夫妻共同的选择。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另一种则是诉讼离婚,需要通过法院来判决离婚。
但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婚姻都可以顺利地结束,有的夫妻虽然感情破裂,但却苦于无法办理离婚。那么,遭遇这种情况时,应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地为您解答。
1、协商解决
夫妻双方协商解决,是处理无法办理离婚情况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如果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沟通,达成一致,即可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无需通过法院诉讼。
2、诉讼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夫妻双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对夫妻感情破裂及夫妻关系修复的可能性进行审理,并作出准予离婚或驳回诉讼的判决。
1、法院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出具生效判决书。
2、携带生效判决书、身份证、户口本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1、到民政局户籍窗口申报丢失。
2、填写《婚姻登记证明补发申请表》。
3、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结婚证》或者原《离婚证》的复印件。
4、领取补发的《婚姻登记证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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