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海峡两岸的涉台婚姻,在经历破裂后,若想要再续前缘,复婚程序会面临着怎样的挑战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涉台婚姻离婚后复婚的相关法律流程和注意事项。
1. 出具公证书证明婚姻状况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的婚姻登记管理属不同体系,因此在复婚时必须先出具两岸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
2. 申请涉台婚姻复婚
向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提出涉台婚姻复婚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大陆或台湾地区的离婚证、公证书等。
3. 复婚登记
经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发给双方《涉台婚姻复婚证》。复婚登记生效后,两人的婚姻关系将重新恢复。
1. 个人身份证明
大陆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台湾居民:台胞证
2. 婚姻状况证明
大陆居民:离婚证;台湾居民:公证书证明离婚
3. 其他材料
大陆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台湾居民:公证书证明户籍等
1. 判决离婚需满一年
根据《民法》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必须满一年才能向民政部门申请复婚登记。
2. 共同抚养子女
离婚后复婚的夫妇,应共同协商抚养子女的问题,并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3. 谨慎对待
复婚是一个重大的决定,建议谨慎考虑,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和双方的感情基础,避免冲动复婚导致再次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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