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段婚姻不幸走到了尽头,离婚后双方各自重新开始生活。如果离婚后的男方不幸身患重病,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件令人揪心的事情。那么,离婚男方重病怎么办呢?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不能维持生活的,无过错方有扶养的义务。”也就是说,离婚后男方患病后,无过错方前妻仍有扶养义务。
如果离婚后双方关系较好,可以积极协商沟通,寻求共同的解决方案。前妻可以在经济、生活照料等方面给与帮助,减轻男方的负担。男方也要主动表达自己的需求,让前妻了解自己的实际困难。
无过错方前妻应积极履行扶养义务,保障男方的基本生活。这包括提供必要的医疗费用、生活费和必要的照料。如果前妻经济条件有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司法救助。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后,无过错方再婚时,有权解除对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不能维持生活的配偶的扶养义务。如果男方因自己的过错导致重病,前妻也有权解除扶养义务。
如果离婚后男方经济困难,无过错方前妻无力履行全部扶养义务,男方可以向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机构寻求帮助。政府和社会会提供一定的经济救助,保障男方的基本生活。
男方的亲友在此时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他们可以在经济、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给与支持,帮助男方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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