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父母离婚后,如果父母都还健在,但因生病住院,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此时子女应共同协商,决定由谁来照顾生病的父母。以下列出一些相关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1. 父母双方均有能力照顾且愿意照顾:子女可与父母协商,决定由谁来主要负责照顾,另一方给予一定的支持。
2. 父母一方有能力照顾且愿意照顾,另一方无能力或不愿照顾:由有能力且愿意照顾的一方负责照顾,另一方根据自身情况给予经济或其他方面的支持。
3. 父母双方均无能力或不愿照顾:子女可协商聘请护工或将父母送往养老院等机构进行照护。
4. 子女均无能力或不愿照顾:可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如民政部门、社区居委会等,由政府或社会福利机构提供照护服务。
1. 协商解决:子女可与双方父母协商,由有能力的一方照顾患病的父母,另一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2. 司法途径: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法院判决由谁来承担照顾责任。
3. 其他方式:如有其他亲属或朋友愿意照顾患病的父母,也可在征得父母同意后,由其他亲属或朋友进行照顾。
1. 赡养义务消失:离婚后一方去世,另一方对已故配偶不再具有赡养义务。
2. 继承遗产:根据法律规定,子女有权继承去世父母的遗产,可用来支付丧葬费用或其他相关开支。
3. 照顾义务:如果已故父母还有年迈的父母或其他需要照顾的亲属,子女可自愿承担照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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