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买房假意离婚怎么办
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购买房产,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丈夫在买房前假意与妻子离婚,利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以个人名义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这将成为夫妻间财产分配纠纷的焦点。
一、收集相关证据
1.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
2.房屋权属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3.离婚协议书:证明夫妻假意离婚的材料。
4.资金来源证明:银行流水或其他证明丈夫购买房产资金来源的文件。
二、请求法律援助
1.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请求分割财产。
2.申请律师援助:聘请专业律师维护自身权益,收集证据、撰写诉状,代理出庭。
注意:在起诉前应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做好心理准备。
三、法律依据
1.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属于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家庭有所贡献的,应适当多分给承担债务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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