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若法院判决女方应支付赡养费、抚养费等费用,但女方拒不履行,可采取以下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当事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将采取扣押、冻结、拍卖其财产等强制措施,确保判决的执行。
如果女方对法院的执行异议,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由法院对异议进行审查和裁决,确定是否继续执行判决。
未经法院判决,申请诉讼保全仅限于情况紧急且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判决难以执行的情形。若符合该条件,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冻结对方财产,防止其转移或隐匿财产。
双方可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由女方分期支付费用,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若女方违反协议,当事人可持公证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女方拒绝支付费用,且经过上述措施仍无法执行,当事人可起诉追偿。法院一旦判决女方支付费用,男方可申请强制执行,并向女方主张利息损失和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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