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都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财产的分配。对于存款这样的动产,很多当事人出于各种考虑,不想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写明,而是希望私下分配。那么,离婚协议不想写明存款怎么办呢?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并提供相关建议。
虽然双方口头约定私下分配存款,但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往往难以维权。因为在诉讼中,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存款的存在和分配情况。而如果没有书面约定,仅凭口头证词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隐藏存款存在极大的风险。
法律对于夫妻财产的分配有明确规定。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离婚时一方隐藏存款,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另一方有权要求追回。
为了避免上述风险,建议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存款的分配。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将存款平均分配,或根据各自的需要和贡献,进行适当的分配。通过书面约定,可以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确实不想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写明存款,还可以考虑以下建议:
转账至第三方:将存款转账至双方信任的第三方,由第三方代为保管和分配。
购买有价证券:将存款用于购买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等。这样,存款虽然没有明确分配,但双方仍然可以享有其对应的收益权。
协定私下分配:虽然不建议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写明存款,但可以签订一份秘密的私下协议,约定存款的分配方式。需要注意的是,该协议仅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对第三方不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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