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踏入婚姻殿堂的时候,可能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和对方分道扬镳。当离婚成为现实,一系列现实问题纷至沓来,其中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变更就是令许多离异父母头疼不已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将深入探讨离婚后宝宝改姓名相关事宜,为离异父母提供实用的指南。
离婚后宝宝改姓名,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1. 取得双方父母同意: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变更必须经过父母双方的同意。
2. 向子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申请:携带离婚证、小孩户口本、出生证、双方父母身份证等材料,向户籍派出所提出变更姓名的申请。
3. 派出所受理后进行公示:派出所受理申请后,将在户籍地公示一个月。
4. 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变更手续: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派出所将办理变更姓名的登记手续,发放新的户口本。
根据《民法典》规定,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变更原则上应当由其父母协商一致。若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更改子女姓名为父姓或母姓。
改随父姓的情况:
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将子女姓氏改为父姓。
父母离婚时,子女随父方生活的,且父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
改随母姓的情况:
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将子女姓氏改为母姓。
父母离婚时,子女随母方生活的,且母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
父母离婚后未达成一致意见,经法院判决改随母姓的。
除了改随父姓或母姓之外,还有以下情形可以申请变更子女姓名:
子女要求:成年子女可以自行申请变更姓名,无需父母同意。
有特殊需要:因父母犯罪等特殊原因,为保护子女权益,可以申请变更姓名。
与他人同名同姓:因同名同姓造成不便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
其他情况:经人民法院裁定或决定,准许变更姓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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