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乃人生大事,一旦步入婚姻殿堂,夫妻双方应当竭尽所能维护家庭和睦。但生活难免磕磕绊绊,当夫妻之间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时,诉讼离婚也是不得已的无奈之举。如果夫妻之间没有明显过失,想要离婚可能面临一些困难,但并非没有办法,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发给离婚证。
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无法达成离婚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但在诉讼离婚中,如果没有一方存在重大过错,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但可以分居两年协议离婚,因此夫妻双方可以在法院的调解或引导下协商,选择协议离婚。
夫妻自愿离婚,对财产和债务处理有约定的,从达成协议之日起2年内不履行离婚手续的,任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如果夫妻分居2年以上,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和好无效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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