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无责赔偿不赔付怎么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一种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在合格保险公司投保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保险公司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但很多情况下,明明是无责方,却无法获得交强险赔偿,那么,无责方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获得赔偿呢?
一、交强险免赔情形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在下列情形下,不承担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机动车在境外发生交通事故的;
p、4被保险机动车参加竞赛、测试等非道路交通活动的。
二、无责方无法获得交强险赔偿原因
无责方无法获得交强险赔偿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
2、肇事车辆逃逸,无法找到肇事方;
3、肇事车辆为被盗抢车辆;
4、肇事车辆未经许可参加竞赛、测试等非道路交通活动;
5、事故发生在境外。
三、无责方维权途径
无责方在无法获得交强险赔偿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向肇事方索赔。无责方可以根据《民法典》第1232条的规定,向肇事方要求赔偿损失。
2、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果肇事方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无责方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3、向交通管理部门投诉。无责方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投诉肇事方,要求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依法追究肇事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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