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按揭贷款该如何处理?下面为您详细解读:
当夫妻双方离婚后,按揭贷款的责任归属需要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划分:
1. 夫妻双方贷款前离婚:如果双方在按揭贷款前已经离婚,则该按揭贷款属于双方婚前个人债务,与对方无关。
2. 夫妻双方贷款后离婚:如果双方在按揭贷款后才离婚,则该按揭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偿还贷款。
3. 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按揭贷款的归属和还款方式。例如,可约定由一人继续偿还贷款,或将房屋出售偿还贷款后再分割剩余财产等。
如果离婚后一方继续偿还按揭贷款,而另一方拒不配合,可采取以下措施:
1. 先行垫付,再追偿:继续还贷一方可自行垫付贷款并保存相关凭证。离婚后,可通过诉讼或调解追偿另一方应承担的还贷份额。
2. 申请法院执行:若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还贷但拒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将依法强制另一方履行还贷义务。
3. 协商解决:双方可协商解决,如约定期限内补足还款份额或变更还贷方式等。
如果按揭贷款人已死亡,其法律继承人有以下处理方式:
1. 继续还贷:继承人可选择继续偿还贷款,并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屋所有权转移至自己名下。
2. 出售房屋:继承人可选择出售房屋,偿还贷款并分割剩余财产。
3. 放弃继承:继承人可以放弃对房屋及其贷款的继承权,但仍需偿还已产生的贷款利息和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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